各会员单位,各位会员:

根据盐城市高层次人才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协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盐城市高层次人才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申请入会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盐城市高层次人才协会网站(http://www.ycgccrc.org.cn)或者协会微信公众号下载会员入会申请表,按规定程序办理。

联系方式:协会秘书处,电话:86663087

盐城市高层次人才协会

2022824

 



盐城市高层次人才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服务会员,切实加强会员管理,根据本协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协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二条  本协会会员遵循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由本人或单位自愿申请,同时具备下列前提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自觉履行会员义务,支持和参与本协会工作;

(三)自觉缴纳会费。

第三条  个人会员应该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一)在盐城工作的“两院”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盐城工作的省“双创计划”人才、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产业教授、省级科技企业家、省级乡土人才“三带”培养对象。

(三)盐城市“黄海明珠领军人才”、驻盐高校专家教授、优秀海外留学生、名校优生代表、市级乡土人才代表。

(四)国家级、省级、市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市级首席技师。

(五)建有市级以上(含市级)研发平台的科技型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

(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同行业公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七)其他列入市级以上人才培养计划(工程)的人才。

(八)涉及人才科技工作的部门、单位有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九)个人会员原则上应当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如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副主任医师、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研究员等;或者通过国家注册类职业资格考试,如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

第四条  单位会员应该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一)承担相关领域人才培养管理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或人才公共服务平台(载体);

(二)单位人才比较集中,具有中高级职称或硕士、博士学位人员10名以上的企事业单位;

(三)重视科研工作,内设博士后工作站或国家、省级技术研发中心、市级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的企事业单位;

(四)大中型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密集型企业、各类百强企业、各类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实验室、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研发中心等。

第五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出入会申请,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

(二)经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颁发会员证书或授牌。

第六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优先获得本协会服务;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退会自由。

第七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

(二)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八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书或授牌。

第九条  会员如有违反协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

第十条  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协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件:盐城市高层次人才协会会员入会申请表样式

盐城市高层次人才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盐城市高层次人才协会企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盐城市高层次人才协会事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